第二十二章 路中偶遇_我的器官是妖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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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路中偶遇

  夜色深沉,银月如钩,点点的星辰点缀着黑暗。

  “呼哧呼哧。”

  在距离官道不过一二里路的林间,有些怪异的响声传来。这声音断断续续,听着像是什么东西在来回的摩擦。

  吴玄之叹了一口气,扔掉了手里的木块,总算是放弃了。

  现在天气太冷,晚上湿气又重,想要钻木取火根本不现实。

 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当真是潇洒,但背后的一地鸡毛,也得自己去承受。

  他出门的时候,一没带钱,二没带火折子,夜宿野外的他连个火都点不了。

  在他想象中,出门在外,完全可以寄居在当地百姓家里,最次最次,也能找到个破庙容身。

  但现实证明,他完全就想多了。

  在离开黄龙溪之后,一路上连个村庄都没看到。如今这个年代,无论是遇见兵匪,还是遭遇瘟疫,都能轻松让一个村子死绝。大家都习惯性的聚拢在城市周围,想要在荒僻的地方看到村子,那除非是见鬼了。

  “也罢,反正我也不饿。”吴玄之倒也能自我宽慰。

  他的确是不饿,自从脊椎化出脊剑妖之后,他可以一顿吃几千公斤的东西,摄入海量的能量,也能个把月不吃饭,还不会感受到饥饿。如果哪一天,他的胃部也成了妖怪,那几乎可以比拟传说中的乾坤袋,能容纳的东西就海了去了。

  “哎,咱们就在前方落脚吧,这左右也没见到有什么房屋,有个树林好歹能做个遮挡。”

  就在吴玄之准备休息的时候,他忽然听到了些动静。

  却见到,一伙人零零散散挑着担子,牵着骡马,也走到了这树林子边上。

  这伙人熟练的把担子都撂下,又扎起了帐篷,升起了火。

  看样子,他们应该是过惯了这样的生活。各自分工明确,有出去拣柴火的,也有架起陶锅开始烧水的,不大一会儿,还升起了丝丝缕缕的饭菜香味。

  “各位,大晚上叨扰了,能否借火取个暖。”就在这伙人忙活好了,准备吃点东西的时候,一个笑吟吟的面孔从黑暗中探了出来。

  这伙人当即有些发愣,此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,冷不丁的出来一个大活人,真有够吓人的。

  “嗨,这有啥的,出门在外都是朋友,随意坐。要是不嫌弃,就一起吃点。”这群人中领头的,是一个佝偻着腰,胡须花白的老头。

  他虽然面目沧桑,但眼神很亮,给人一股子中气十足的感觉。

  “多谢。”吴玄之也不跟他们客气,径直挨着几个小伙子,也不嫌弃他们身上臭的哄的味儿,就这么坐了下来。

  “阿霞,给客人拿个碗。”老者给边上一个扎着辫子的少女使了个眼色,小声吩咐了一句。

  吴玄之的目光不经意在这些人身上掠过,这些人筋骨健硕,但身形柔软,应该练过一些拳脚,但绝非是真正的武林人士。在行走坐卧间,所有人都腰板挺直,手脚端着架子。

  若没有猜错,他们应该是唱戏的。

  他并非是有意防备这些人,实在是习惯使然。

  吴玄之在判断这些人的身份,这些人何尝没有在打量他呢?

  这里距离最近的城镇也有接近三十里路,一个大活人出现在这里,实在有些古怪。更何况,看这个人的衣着打扮和皮肤状态,此人也绝不是跑江湖出身的。

  那个叫阿霞的少女,给吴玄之打了一碗野菜汤,也递给了他两个干硬的馍馍。

  这是他们出门在外的干粮,一般在火上烤烤加热,再泡到菜汤里,也算是奔波路上难得的享受了。

  吴玄之也不客气,他二话不说,就把馍馍放在嘴里咬了起来。

  “哎。”那个叫阿霞的女子想要阻止他,但却已经晚了。

  风干后的馍馍口感很差,放在嘴里像是咬着石块,但吴玄之却像是在吃着什么难得美味,“咔哧咔哧”的,几口就吃掉了一整个,然后又咕嘟喝了半碗汤。

  他对于食物的味道并没有太多挑剔,在必要时候,他甚至连生肉、生米、糖块都能直接吞吃下去,只要能补充足够能量。

  “这人真是个憨坨。”阿霞觉得这人大概是脑子不太好使,幸好牙还算结实,不然肯定崩的他满嘴掉牙。

  火堆旁边的众人都有些傻眼了,这人可真够猛的,这干馍就这么生吃啊。

  只几下,两个干馍和一碗菜汤都吃完了。

  “非常感谢你们的招待,这顿饭味道不错。”吴玄之对此表示了肯定。

  他这句话反倒让众人更加觉得尴尬,谁也分不清他这是不是反话。就几个馒头外加野菜汤,这算什么好吃的啊。

  不过,看他一脸真诚的样子,众人也没再纠结这个问题。

  “你们是从直隶来的戏班子吗?是要去哪里唱戏?”肚子里有了些东西,总算是有了着落,吴玄之便主动拉着他们闲聊了起来。

  “客人好眼力,咱们是从河北过来的,走一路唱一路,哪里有集市,我们就在哪开唱。”老者冲着吴玄之比了个大拇指,他们没有拿出行头来,能一眼看出他们是唱戏的人,大抵也是他们这个行当的。

  亦或者是票友。

  “唱戏的不应该去京城,怎地来了川中?”川人也听戏,但很少听京戏,只听本土的川戏。

  “您这就有所不知,京城八大园可不让咱们这种人进去。咱们没角儿,进去了也是赔钱的下场。”老者闻言,叹了口气。

  这就是小戏班的无奈之处,没办法扎根于一处,那些有实力的戏班子,要么在京城,要么在沪上,最差也能在直隶附近打转。

  人家有角儿,能卖出票去,衣食父母也愿意赏脸。

  小戏班只能撂街唱戏,因为进不了戏园,没有落脚的地方,只能到处跑。而且每到一处,还得看地头蛇的脸色,不仅得交足场地费,还得保证只是过路的,绝不是抢生意的。

  这叫拜码头。

  这个年代闯江湖的,哪有容易的。

  吴玄之对这些倒是不甚了解,他只晓得下九流的行当,尤其规矩多。不过以前都是人家捧着他吴三爷,他也没兴趣知道里头的龌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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