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吃着火锅唱着歌_陛下,我能三个月平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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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吃着火锅唱着歌

  4月29日,李自成于武英殿登基。

  翌日,率军出城,往山西、河南分两路撤退。临行之日,杀吴三桂一家大小34口,曝尸屋顶之上,意为死无葬身之地!

  前明太子、永王、定王,以及一干勋贵皇亲,皆被屠戮殆尽!

  又在城内放了一把大火,尤其是内城三大殿,付之一炬!

  能带走一律带走,带不走的也不能便宜了建虏!

  昨日还满城欢庆的北京城,今日却又成了人间地狱。

  ……

  这一日,晴。

  济南府往北80里处有一条土河,土河绕过禹城,在城南堆积出一处三角洲。

  此时禹城已经破败,城中只有野狗狐鼠成群。

  从北边的方向上来了一队人马。流民不像流民,军队不似军队。

  说他们像流民吧,可先头那几个军爷却都背着火铳,一身衣服整整齐齐,那料子一看就是苏州的机器才能做出来的好货。

  可要说他们像军队吧,那队伍后面跟着一群乌泱泱的扶老携幼的人群,分明是再清楚不过的流民。

  而且他们还有马,虽然拉着车,但是那马一看就是战马,可比普通的马大多了。

  这一幕倒把出来踏春的郭庆给看迷惑了,骑在枣红小马上,伫立在小山头,远远地看着就再也挪不开眼睛。

  “小姐,咱们快走吧!”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卒牵着一匹老马,手里提着一根六尺长的短矛,走了上来。

  老卒爱惜马力,能自己走路的时候绝不骑马,这一路行来,碰上溪涧乱石等易伤马蹄的坏路,老卒甚至会托着马前行。反正是千万不能委屈了这一匹老家伙。

  “铁叔,让我再看一会儿吧!”女子撒着娇说到:“你看他们的衣服,好有趣啊!后颈上还挂着个帽子,毛绒绒的,一看就很暖和。”

  “嗯。”被叫做铁叔的老卒自从发现那一只队伍之后,眉头就没有舒展过。“小姐,咱们出来这么久了,该回去了!”

  “才一会儿好不好?哪里有很久!”女子说到。她才不想回去呢,整个济南城都是臭烘烘的,有那些大顺的士兵在城里,她就不想回去。

  老卒的目光却和少女不同。

  他活了大半辈子了,见识和眼光都不是一个养在深闺的小女子能比的。

  小姑娘只看见了别人的衣服好看,只看见了那些背火铳的的汉子一个个都很神气。

  可是在老卒的眼中,更可怕的是,那些人的衣服,无论颜色和款式都是一样;那些人背上的火铳,无论长短还是粗细都是一样的;那些人看似行走得漫不经心,可是一个个混不吝的神情,那都是一样的。

  这是一只成建制的队伍!

  放在大明朝时候,非得是一镇总兵或者边省督师才养得起这样的一只卫队。

  “铁叔,你以前见过这样的队伍吗?毛绒绒的啊!”枣红小马背上的小姑娘问到。

  “见过。”老卒回答到。

  “哇,铁叔你好厉害!”小姑娘羡慕地说到:“是在哪里呢?他们也有这么好看吗?”

  “那还是在宁远的时候,”老卒的声音如同白开水一般平淡,“那些建虏披着厚厚的黑熊皮,从雪地里冒出来,一下子就将我们的战马都吓坏了。”

  “是吗?”小姑娘看了看眼前这一匹老态龙钟的老马,“它也被吓坏了吗?”

  “呵呵,它可没被吓坏!”老卒笑着说到:“我这老伙计厉害着呢!他驮着我连续走了三天三夜,在山林子和那些黑熊一般的建虏捉迷藏,最后建虏都退了,我们才回到了山海关。”

  为什么是回山海关而不是回宁远?

  小姑娘没有问,她还太小了,想不到那么多。

  但是老卒的心里,却早已经悄悄地千疮百孔了。

  因为宁远丢了,他回不去了。

  “他们在吃什么啊?好香啊!”小姑娘说到。

  她在小山丘上远远地看了好久了,那一群人马就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停了下来。

  他们围成一团,隔得太远了小姑娘看得不太清楚,但好像是那个军士将手伸入一堆干草里,干草就燃了起来。她确认对方没有用燧石或者其它什么的,反正火就那样升了起来,实在是太神奇了。

  更神奇的还在后面呢!

  他们将一个铁锅挂在火堆上,往铁锅里加了水,再将肉啊菜啊这些统统都倒在里面,然后那个点火的军士又拿出一个红色的口袋,往热锅里添加了些什么东西。

  香味顿时便飘了起来,连小姑娘都忍不住咽了好几口口水。

  “铁叔,你说他们吃的是什么啊?”小姑娘问。

  “不知道。”老卒说到。“小姐,我们快回去吧!要是回去得晚了,将军可就生气了!”

  “不行,我要去看看!”小拨转枣红小马的马头,便往山丘下跑了过去。

  老卒一把想要牵住小马的缰绳,但是没有牵到,只好一翻身上了那匹他从来不舍得骑的老马,紧跟着追了上去。

  顺便往背上插了根小旗,好让暗处的人提高警惕。

  ……

  “要不要来点酱料?”徐胜问朱由检。

  “嘶!”朱由检吃得满头冒汗,一个劲地摇头。“不要了不要了,我感觉我都快要冒烟了!”

  “哈哈!没有酱料的火锅是没有灵魂的,你不懂。”徐胜一边说,一边拿着木棍在锅里挑挑拣拣地翻找着。

  进入济南府之后,天气便渐渐的晴朗了起来。

  这已经是徐胜自上次白洋淀之后,又一次穿越过来了。

  这一次,终于没有了迫在眉睫的生存压力,让他可以从容布置了。他除了为这只队伍再次补充了子弹,又为孙锵重新搞了一挺重机枪之外,还为大家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儿。

  比如号称可以隔着三千米通话的步话机。不过由于电磁环境的不同,这玩意儿一说话就是‘滋滋滋’的声音,最后只能成为了摆设。

  还有人手一个的望远镜!

  以及工兵最强装备——工兵铲!

  还有专家组强力推荐的最强战斗力——红薯!这玩意烤着吃那是真的香啊!

  但最受欢迎的还是徐胜扔了一把子弹减轻负载后,偷偷塞进去的几包火锅底料!

  新鲜的狗肉,剥皮洗净切成块,用盐和大料腌制半个小时,放在开水里一滚,放入葱段和香菜一激,那味道,简直不摆了!

  “去,叫何老板也过来尝尝!”朱由检满脸红光地说到。

  何老板是后面那一群流民的首领。

  白洋淀一战之后,朱由检最终还是从死人堆里搜罗出七八十人来,这些人都是些精壮男子,一口食物下肚,便都又活了过来。醒来之后,这些人说什么也不再离开了,非要跟在队伍的后面。沿途几百里的路走下来,又陆陆续续加入了一些流民,到现在,这一群流民队伍已经高达千人了。

  何老板就是在某一天,从他们之中脱颖而出,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他们的首领。

  ……

  徐胜用手中的木棍敲了敲铁锅,对那个七八岁的小姑娘说:“来,叫声叔叔,叔叔给你肉吃!”

  那个小姑娘自出现在山丘上的时候,所有人便都注意到她了。

  在这样破烂的世道,一个小姑娘能够骑着马儿在外面瞎晃悠,只能说明一件事情:来头不小!

  并且不是一般的‘不小’,而是一亮出招牌所有人都得让路那种‘不小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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