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黑白世界_背尸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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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 黑白世界

  上一章提要:...铁山,见过这东西吗?”项链吊在他的掌心下方,随着他刚才抬手的动作左摇右晃,铁山为了看清项链的真容,眼睛随着项链左右摆动,呆呆的回道:“没有。”“这乃是埋藏在黄沙之中逾千年的宝藏,天坠之星,当年黄沙之中部落众多,骷髅王得此天坠之星,命国师制成项链,戴于胸前,横扫黄沙万里,所向披靡,这样的神器才能配得上你如此猛士,喜欢吗?”铁山估计也没听清老年常小旗说的什么话,只是呆呆的点头,“喜欢。”常小旗原本是没兴趣看的,一听老年常小旗这么说,倒是来了兴致,盯着天坠之星看去,但......

  上二章提要:...他摆摆手示意司机下去,这就拉着常小旗坐在沙发上,点燃了一支雪茄递过来,道:“说实话,家族里对于你们那一脉分支,我始终心里有愧的。”“此话怎讲?”“太爷膝下二子,老大就是你爷爷,老二就是我父亲,都是亲生孩子,不说偏向谁,但太爷确实是把财富和创造更多财富的机会给了你二爷,我也想帮助你们,可是太爷定下规矩,家族分支,老死不相往来,我也不敢帮你们了,就连三妹的孩子,打架进了警局,原本我一句话的事就能摆平,可我不能管啊,这是太爷的命令。”常小旗道:“太爷定下这规矩,其实没......

  上三章提要:...脸上长满了乌鸦的茸毛,一双眼睛像是鸟眼一样明亮,他从怀中掏出一把红色的粉末,撒在常小旗的身上。说来也怪,那些尸虫像是极其反感这些粉末,刚一接触四散而逃,原本嗜血如命的它们,竟然像是遇到了最致命的杀虫剂。“小家伙,你怎么样了?”那人抱起常小旗,小声道:“常太爷让我来救你。”常小旗用尽全身的力气,看了一眼自己的身躯,大腿上的肉被啃的七零八落,深可及骨,胸腔里啃的都快露出心肺器官了,就连肋骨都能看见两根,他很诧异自己为什么不流血,而且诧异为什么此刻感觉不到疼了。“我还......

  上四章提要:...,想问,他喋喋不休道:“太爷,你当年让我那个浑身冒着冷气的女人躺在一个棺材里,等我睡醒之后她不见了,之后我背上多了一个八臂哪吒的图腾,她到底是谁?”常胜忽地停下了脚步,回头看了一眼常小旗,拍了拍他的肩膀,道:“那就是魔国公主,我千里迢迢从昆仑山腹九重冰殿里背回来的冰尸。”常小旗的大脑犹如遭受一记重击,怪不得啊!这么多人都想打魔国公主的尸体,那具冰晶女尸敢情早就背在了常小旗的身后,原来那个看着像是个女人的八臂哪吒,可不是哪吒,而是魔国的公主,天生魔胎!“太爷,你自己记载过,魔国公主天生双胎,一死一生。一个从生下来就是死的,不会动弹,永生永世闭着眼,但却会跟随另一个生长。而另一个永生永世都不会死,这是真的吗?”常胜点头。常小旗又问:“我背上这个,就是天生双胎里,那个永远不会睁开眼的魔胎吧?”常胜又点头,但看常小旗脸上显出一抹惊色,常胜淡然道:“不过你放心,魔胎虽说邪性十足,但只要她不睁开眼,什么事都没有。”“那万一睁开眼呢?”“连我也得死。”常胜倒是有什么说什么。常小旗一哆嗦,差点把张海蓝都给扔地上,咧嘴道:......

  上五章提要:...并不知道在哪里,只能从那口古井当中进去了,两人行至古井口,刚往里边探头,忽然一张大饼脸,竟从井底之中伸了出来。“我曹!”常小旗大骂一声,顺手抓起一块板砖,狠狠的朝着那张脸上拍了下去,那张脸悴不及防,躲避不及,被这一板砖狠狠的给拍了一下。若是常人,这一板砖那基本毁容了,可对于那张大饼脸,这一板砖下去,那就是整容。常小旗平生都没见过长相如此之丑的人,简直就是车祸现场!井底传来哎哟哟的叫声,张海蓝问:“里边有人?”“有个长相怪异的人,从井里往外爬,我准备往井里......

  上六章提要:...!”常小旗往后列了一下身子,抓紧了开山刀,吼道:“装神弄鬼,有本事动手啊!”老头朝着半空中挥着手,似乎是想要抓住什么东西,摸索了良久之后,终于找到了桌子腿,顺着桌子腿,一点点的摸着,找到了自己刚才站立的位置,这就重新拿起铁锤,一点点的敲击。常小旗回头与张海蓝对视一眼,不免觉得有些尴尬,道:“这老头,又聋又瞎?”张海蓝点点头,走过来,轻轻的点了一下老头的肩膀,老头缓缓回头,空出左手指着自己的眼睛,摇了摇手,又指向自己的耳朵,再次摇了摇手,示意自己看不见也听不见。张海蓝轻轻的握住老头的手,老头活了很久了,他能感觉到这只手的柔软,一定是个温润的女孩子,紧张的老头缓缓的放松了下来。“应该没问题了。”张海蓝说完,轻轻的掰开老头粗糙的手指,他那手指上满是油污,指头肚上的老茧厚的不成样子,而且有很多裂纹,连裂纹里都是油污,指甲缝中一层黑色的物质。“我试着与他沟通一下。”张海蓝在老者手心里轻轻的写下了一个你字。老头一愣,指了指他自己。张海蓝欣喜道:“常爷,他识字!”“你是谁?”张海蓝缓慢的写出。老头另外一只布满油污的手,......

  上七章提要:...底消散了,张海蓝问道:“这就是代表小聪身上的那具尸体吗?”“对。”常小旗道:“这尸体的印记即将消散,但却没有完全消失,说明尸体本身并未遭受到破坏,而是这具尸体的主人,也就是背尸人抛弃了尸体,或者背尸人本身已经死亡殒命,所以尸体变成了无主之尸,印记就会淡化。”常家百年背尸,技巧繁多,这只是其中一种,毕竟人都要吃饭的,提着脑袋干这种工作,谁不是为了暴富?常小旗一掌拍在额头上,骂道:“让我查出来谁杀了小聪,我他妈活剐了他!”此时再看人头山,那个只叫了一声的乌鸦,身体早......

  上八章提要:...已泡的发白的皮肤。那些尸体,不知被泡了多久,身体已经被泡发了,肉都泡成了白色的棉絮状,只要小鱼轻轻一咬就能撕扯下来,而且被地下暗河冲刷之后,全部趴伏在了更深的河沟边缘,若是哪天这地下暗河的水流再加速一些,恐怕这些尸体就要被冲到深不见底的河沟之中了。常小旗用手电筒朝着河沟里照射了一下,他猜测这条水底沟壑应该形成了许多年前的地壳运动,太远了不说,至少是上万年前就已经是这样了,谁也不知道这地底下的河沟到底有多深,反正手电筒压根就射不穿的距离上来看,若是掉进这下边,就再也难上来了。那真如暗无天日的地狱。常小旗打了一个激灵,不再往河沟深处看去,此时快速游到那些尸体旁边,但见这些尸体有的还栩栩如生,有的则已经被小鱼吃光了手臂,只剩下了一根光秃秃的骸骨,就算这样,还有一些浮游生物不打算放过这些尸体,趴伏在骸骨上吸吮着上边的营养。甚至有一些依赖于寄生的生物,都钻进了尸体的胸腔以及脑壳里,一条条小鱼从骸骨空洞的眼眶中游进游出,脑壳上沾满了密密麻麻类似小贝壳似的生物,看来这些尸体有的年代久远,有的则刚死亡不久。常小旗耐着性子,沿着水下深渊的边缘,慢慢的游动......

  上九章提要:...害了,这真是一位高手啊,这种人我只在电影里见过。”窦严聪连连赞叹。张海蓝小声问:“常爷,他究竟是谁啊?”“我也不清楚,我之前跟你说过,我从小就接触尸体,就是这个人带着我寻找尸体,传授给我背尸术,我在很小的时候,他曾经让我躺在一口棺材里。”刚说到这,张海蓝身子颤了一下,问道:“让你躺在棺材里干什么?”重新背起张海蓝,常小旗信步走出房间,小声回道:“那时候是在后山,一座无名坟墓里,那坟墓是在山顶上挖出来的,我当时已经跟他学习了许久,我能从土味中闻出来,也能从土色中看......

  上十章提要:...时查证的,你也可以亲自打电话问问常义从的父亲。”常小旗道:“你说的话,我信,但我忽然想起张全发给我打电话时所说的话,我觉得,那个年轻人告诫我,让我遇到醒尸之后,挑断他的手筋脚筋,其实说的不是水泥厂工人,而是在说你。”“啊?!”“常爷,万万不可啊,那我就真成废人了!”守陵人惊慌失措,一个劲的磕头,脑袋杵在泥地里,磕的脑门上都是泥巴和水渍。常小旗道:“说吧,鹤不飞给你交代什么了。”“常爷,我真没有害常家人的心!我发誓!”那张陌生人的面容坚毅无比,虽然眼中还含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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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常胜道:“老子这些年都是白混的?闲的没事带着跑了上千公里来盗墓?我只是提前查看过了,那墓穴中埋有我们这次行动所需要的东西,所以拿出来借用一下。”

  常小旗小声嘀咕道:“那不还是盗墓嘛。”

  不得不说,常胜这个上世纪的老人,开起这个时代的汽车也是丝毫不含糊,水平一流,两人离开了郊区,七拐八绕的进了一个乡下小村子,这小山村人口不多,估计也就百十来户。

  凌晨,村子里没有任何灯光,所有人都在梦乡之中,汽车的大灯照射而去,贯穿整个村子,原本耷拉着耳朵睡觉的土狗也瞬间支棱起耳朵,狂吠几声。

  绕到村子的另一头,常胜停下了汽车,在一座土墙外驻足。

  这是一座略显简陋的农家院,院墙上挂着一串串干辣椒,院子里有一口水井,散养了一些鸡,一只不大的黄狗看见两人,瞬间警觉了起来,蹲在木板扎成的大门前,紧紧的盯着两人。

  常胜站在木门前,轻喊一声:“老金。”

  “老金?!”

  不多时,听到瓦房内传来咔啪一声,还是那种手拉灯泡开关,窗户内顿时显出一片昏黄的灯光,一阵咳嗽声后,接着就是拖鞋摩擦泥地的声响,常胜的目光看向了两扇房门,嘎吱一声,房门从内部拉开。

  一个头发散乱,迷蒙着眼的老头,嘴里叼着一支刚点燃的香烟,揉揉睡眼,往门口看。伸着脑袋看了半天,这才一睁眼走了过来。

  “你们谁啊?”他披着一件破旧的西装外套,下半身只穿着秋裤,走路有些摇摇摆摆,站在门口问道。

  常胜道:“你仔细想想,我是谁。”

  老金抠了抠眼角,站在门板后仔细看,半晌才疑惑道:“胜哥?”

  “胜哥,是你吗?”老金拉开木门,拉着常胜往里屋走,想借助灯泡的光芒看清来人。

  常胜点点头,“是我,我们有二三十年没见过了吧?”

  老金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在地上,他捏走嘴里的香烟,盯着常胜看了半天,惊叹道:“胜哥,你怎么跟以前一样,一点都没老啊。”

  常胜笑笑,道:“护肤品用的多。”

  “哎呀,你们城里人啊就是讲究,那洗个脸都得半小时,还得抹这个油,擦那个粉的,看起来就是好看呀。”老金热情的搬来凳子,从暖水瓶里倒了两碗不太热的茶水,对常小旗笑道:“小伙子,坐,坐。”

  两人坐定后,老金从兜里掏出烟卷给两人递上,常胜将下车时提着的袋子递给老金,笑道:“知道你喜欢这口,来的时候特意给你备上了,抽这个吧。”

  老金看见了好烟,笑的一口黄牙全露在外边了,眼角都眯成了一条线,但常小旗也就是这个时候才发现,这个老金跟正常人不太一样。

  他的眼睛,有异状。

  常胜与老金聊起以前的过往,常小旗则是紧盯老金的眼珠子,这才发现老金异于常人的地方,是他长了一双蓝色的眼睛。

  要说这个不奇怪,外国人蓝眼睛多的是,可中国人要是生出一双蓝色的眼珠子,除去血缘遗传之外,那就只能说明基因突变。

  见常小旗一直盯着老金的眼珠子看,老金笑道:“这小伙子是胜哥的儿子吗?”

  常胜笑道:“干儿子。”

  “哎呀,这小伙子真精神啊!”老金夸赞道。常小旗笑着点点头,算是回敬。

  常胜道:“不明白老金的眼睛为何是这颜色?”

  常小旗哑然,他不知道常胜会这么直接的,当着老金的面说出来。反观老金哈哈一笑并无生气的样子,只是点上一支烟,一口接一口的抽。

  常胜道:“让你金叔给你讲讲。”

  老金笑道:“嗨,都过去的事了,不过小孩子想听,我就讲给你听呗。”

  他起身去把院子里的门关好,又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个破旧的电暖扇,插上电都没反应的那种,不停的拍着暖山头,拍来拍去也不见好,嘴里嘀咕着,“不对啊,电视机不出人的时候,拍两下就好了,这东西咋不行了。”

  电器类的东西是越放越容易出问题,常胜道:“不用那东西了,现在还不算冷。”

  老金笑道:“你看我这记性,忘了,我是有这个毛病,所以常年备着,你们要是觉得冷,我给你们拿毛毯。”

  说着,老金重新坐了下来,道:“我并不是生在这里的,我小时候跟着我爹娘离开老家去治病,就治我这眼珠子,跑遍了很多地方,花了很多钱,也看了很多医生,都没辙,后来也就不治了呗。”

  “家里本来就没钱,穷人嘛,都是找亲戚借点,这钱很快花光了,眼睛也没治好,他们都说我是猫妖转世,没有小孩子敢跟我玩,他们经常骂我,再后来,我爹妈就不要我了呗。”

  常小旗愣道:“啥?”

  “我爹娘把我扔了。”老金面无表情,像是在说着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,道:“那一次去看完中医,那医生说这病没得治,花再多钱也没用,如果愿意试试,就开点中药让我回去喝一下,不保证有效。我爹娘想了想,也可能是手里真没钱了吧,就没买药。”

  老金又抽了一大口烟,继续说:“离开中药铺的时候,我们走路去火车站,我觉得那一趟路程好远啊,半路上我又看见了冰糖葫芦,就那种用青苹果做的,很甜,我小时候很喜欢吃,但一年到头也吃不了一次,那天我娘问我想不想吃,我点了点头。”

  “我娘给我买了一个,然后告诉我,让我坐在火车站等他们,他们回家拿钱,给我买药治病,我坐在月台上,看着他们上了火车,火车开动的时候,我娘把脑袋伸出来看着我一直哭,后来有一只手拉着她的脖子,把她拉回了车厢里边,我想,那应该是我爸爸的手吧。”

  “火车走了,我还在月台上坐着,一直坐到天黑,这期间有很多火车进站,也有很多火车离开,我看好多人在离别的时候都在拥抱,我忽然想起我娘在上车之前也一直抱着我,是我爸把我放在月台上的。”

  “我就坐在那里等,看着火车进站的方向,再没看见过我的爹娘。”

  常小旗心里一阵唏嘘,老金却笑了笑,像是在诉说一件别人的事。

  “我就留在这个城市了,一个人漂泊,也娶不下媳妇,就一直混呗,能活着就活着,直到有一天我遇上了胜哥。”

  老金看了一眼常胜,感激道:“那天晚上下着大雨,胜哥见我家还亮着烛光,就想来借宿一晚,当时胜哥看到我的眼睛,也是惊讶,问我是不是归国华侨。”

  “哈哈哈,我说我算个屁呀,还华侨呢,比叫花子强一点点而已。”说到这,老金的脸上满是笑意,常胜也跟着笑了。

  “胜哥用银针插了我的穴道,帮我把脉,最后我才知道我这眼珠子不是天生的,形成这样的眼珠子是有原因的,具体原因,我也说不清,还是让胜哥讲给你听吧。”

  常胜接过话茬,道:“老金在很小的时候,在他自己都没记忆力的时候,他的眼珠子一定是被野猫舔过,只不过连他的父母都不知道,我本人也不敢确定就是野猫舔的,但一定是遇见过什么有灵性的动物,我封其眼睛周围穴道,他却依旧看清一切,这就不是一双普通的人眼了。”

  常小旗听的很是兴奋,一句话都不敢插。常胜道:“这定是一个已经孕育出灵性的动物,在临死之前把自己的气,给了还是婴儿的老金,所以老金的眼珠子发生了异变。”

  “原来是这样?”常小旗道:“比如说一只快要成精的黄皮子,在临死的时候不想死,或者它不想失去自己这一身本事,正巧遇上了还是婴儿的老金,就舔了老金的眼珠子,把自己的意识或者本事,留在了老金的身上?”

  “对!”常胜点头道:“就是这么个意思了,野史中记载,晋朝时期有个人,可闻土味而找到埋藏土地里的财宝,鼻子比狗的还灵敏,这与扶乩类似,但又与扶乩不同,且古往今来例子极少,故而世人所不知,都以为老金这是得了一种怪病。”

  “原来如此。”

  常胜又说:“不过严格来讲,老金这还就算是一种怪病,因为老金的眼界里,跟我们看到的事物是完全不一样的。”

  常小旗不懂,常胜从兜里掏出一个打火机,大红色的中华包装,那是买中华烟送的火机,他问道:“老金,这是啥颜色?”

  “灰色。”

  常小旗以为老金是色盲,就拿出自己的蓝色打火机,问:“这是啥颜色?”

  “灰色啊。”

  常小旗指着自己的白色运动鞋,“这个呢?”

  “还是灰色啊。”

  常小旗瞠目结舌,常胜道:“这一点也是我后来才发现的,老金的眼珠子,确实不是人眼,我猜测他眼中的世界,可能与蛇眼类似,所有物体都是灰色的,不像人类那样可以分辨五颜六色。”

  或许这就是老金站在房门口,盯着他们看了大半天才认出来的原因吧。

  “在老金眼里,红色,绿色,蓝色,都是灰色,他只知道这一种颜色,在他的认知里,根本就不知道颜色是什么意思,他看到的世界,就像老式相机里的黑白底片!而这一次我们寻找天王山和万人剑,要的就是老金这种本事!”

  常小旗恍然大悟!

  老金问道:“胜哥,这次需要我怎么帮你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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