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吃尸体的狗_背尸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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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吃尸体的狗

  上一章提要:...死在天水古镇外,好改造他的尸体,为争夺万人剑而做准备。“太爷,他究竟是窦严聪,还是铁山?”常小旗心中不悦,常胜也感觉到了。“他是窦严聪,也是铁山。”一个人,如果没了灵魂,那他还是自己吗?窦严聪的肉身,铁山的灵魂?如此掺杂在一起,那他到底算是谁,常小旗在嘴里咕哝了半天,最终还是忍不住说道:“太爷,我能理解九婴灼心对咱们家族的伤害,也能理解你的用心良苦,毕竟都是为了你的后人,但……”常胜又不是小孩子,侧头看向常小旗,道:“一将功成万骨枯,历来做大事的,哪能不......

  上二章提要:...耐烦了,这人的屁话咋这么多,我就吃两口西瓜,怎么了?屌丝气质爆棚?配不上来这里?我来这里吃几块西瓜怎么了,怎么了?“常先生给我敬酒,我未必会喝。”常小旗起身,系上西服的扣子,张海蓝也赶紧起身,不失时机的立在常小旗身前帮他整理着装,眼眸如一汪清水,尽是温柔。“年轻人好大的口气啊,呵呵。”那人摁灭了烟头,虽然脸上还是笑呵呵的,但眼中净是鄙夷。常小旗倒是颇有礼貌的笑道:“我就是混进来吃几口西瓜,就常先生这样的大人物,我怎么会有机会接触到呢?这种场面都是大人物,我这混吃......

  上三章提要:...一刻别无选择,咬着牙往前爬,待身子大半部分进入井口之后,扑通一声,跌落了进去。他想闭上眼,他有些恐惧,但转念想想,横竖都是个死,若是能看清自己怎么死的,也不失为一条好汉。扑通一声,他掉落在了棺材上,却没有想象中的疼,可能是四相尸虫庞大的带有麻醉效果的口水,依旧黏在身上,跌落在棺材头上之后,黑色的奠字散发出夺目的黑光,将周围的红光都尽数吸收。尸井中原本冲天的红光,此时开始逐渐微弱,渐渐的,地下冥宫的天穹不再那么红了,黑色的奠字吸收红光的同时,棺材头像是融化了一般,常小旗不......

  上四章提要:...能穿墙?”张海蓝凑到常小旗身旁,踮起脚尖,抱着他的脑袋,小声在他耳边说:“不一定。”“恩?”常小旗侧了一下脑袋。张海蓝又抱住,贴在他耳边说:“这条路是太爷领着来的,说明太爷之前走过,或者知道,更或者看过地下冥宫的构造图。”常小旗点头。张海蓝又说:“如果太爷只是知道这里有一条暗道,那带我们走这,倒也没什么。可太爷能在暗道里消失不见,说明太爷对此一定非常熟悉,我猜测他可能看过构造图,或者在地下冥宫里穿行了很多次,否则不会这么熟悉的。”“既然太爷这么熟悉,还带我们走这里,我想不明白太爷的意思。”毕竟是常小旗的太爷,张海蓝也不好多说什么。常小旗挠挠头,道:“不能吧?怎么说也是我太爷,没必要故意坑我,说句不中听的,如果他想干掉我,那就是动动手指头的事。”“不是呀,常爷,杀一个人容易,可要是随随便便把一个人杀了,那就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。你看历史上那个皇帝想杀人,也不是张嘴就杀啊,一定得找借口,找理由。”常小旗平时并不笨,可一旦事情到了自己的身上,到了太爷的身上,他就变得犹豫不决了,如果是针对外人,比如那个大马脸,常小旗压根就不会给他......

  上五章提要:...眼睛还瞪的溜圆,似乎想不明白为何会是这样的结局。“立地菩萨算的很准,你今晚注定是要人头落地的。”常小旗在衣袖上擦拭掉开山刀上的一丝血迹,张海蓝质问道:“常爷,你为什么要杀他?!”常小旗冷笑一声:“小儿科,你看看他是正常人吗?”细看大马脸的脑腔子,里边并未涌出大量的鲜血,皮肉都散发出一种蜡黄的颜色,好像是被封存多年的腊肉突然被切开,鲜血是有,但很少,与正常人完全不同。“他身上有一种土腥味,常年偷坟掘墓,但这并不是我杀他的关键,他死,是因为他的手指。”张海蓝......

  上六章提要:...只要你把眼球交给我,我不会为难你。”常小旗下意识的握紧了眼球,并顺手揣进了兜里,道:“我也很想给,可我的手不听使唤,怎么办?”“那就是没得商量了。”那女人身形一转,只听嗖嗖几声,腰间银光闪烁,竟是从腰带的夹缝中抽出了一柄软剑。说时迟那时快,这女人像是魅影一般掠来,周身上下浮现出朵朵刀花,惊的常小旗无处躲避,连忙后退两步,手持开山刀,也找不准落点了,反正就是一顿乱砍。噼里啪啦,在常小旗周身三百六十度的范围里,竟闪烁出无数火光,犹如过年放鞭炮,也不知那女子的攻击到底有多凌厉,软剑竟然无死角的覆盖进攻。仅仅是一个照面,常小旗就觉得肩膀,手腕,脸颊剧痛,他倒退两步,虽说上半身剧痛,但依旧挡在张海蓝面前,单手护住张海蓝,另一手摸了摸脸颊,一道血液流到了下巴的位置,在下巴尖聚集成一滴,掉落在了地上。“啪嗒!”一滴鲜血落地的瞬间,女子手持软剑再次飞奔而来,常小旗的眸子里竟又闪烁出无数刀光剑影,看似是一个人,手持一把剑过来的,但在视野之中就像万千把长剑铺天盖地的压来,颇有毁天灭地之势!这种兵器会用的人不多了,能熟练使用此等兵器的,都是绝......

  上七章提要:...一层薄薄的泪花,就堆叠在眼皮的下方,眼看就要落下来。他喘着粗气,没有回答张海蓝的话,而是轻轻的推开张海蓝,独自从棺中走出,当他脚步踏在棺材外的第一步时,眼中噙着的泪水落了下来,泪水中竟然夹杂着血丝。张海蓝知道,常小旗并不是哭了,而是在水中憋的太久,憋到了极限,眼泪是不由自主分泌出来的,而且眼球都挤满了血丝。搀扶着常小旗出了土洞,大雨将常小旗身上冲刷的干干净净,唯有一双脚,却依然发黑,就像是踩在了沥青之中。张海蓝蹲坐在常小旗的脚边,将他的双脚抱到自己的腿上,用衣袖......

  上八章提要:...是不是清朝女尸故意出来害人,但转念想想,如果是清朝女尸或者鹤不飞这么搞,他完全可以骗走两个人,一起干掉,甚至是直接出面干掉,完全没必要这么麻烦。如此想来,那人骗走窦严聪,或许有别的想法,窦严聪暂时可能没有危险。想到这里,常小旗道:“咱俩去一趟镇子西边。”虽然常小旗想不通干爹为什么就知道井中有一具如此诡异的尸体,但干爹说的话,还就是真的对,一定要把干爹交待下来的任务给完成了。背着张海蓝,常小旗的双手需要抱住张海蓝的大腿,那根右臂骨是没法拿了,只能让张海蓝动手,而张海蓝则一脸恐惧的说:“常爷,这婴儿这么小就死了吗?”“这不是婴儿的右手,是一个成年人,严格来讲是个中年人,他两个胳膊不一样的,可能是天生残疾吧,我也不太确定。”常小旗安慰道:“没事,死人骨头而已,这有什么好怕的呢?百年后我们也不过是一具白骨,没啥可怕的,你拿着咱们走。”张海蓝用两根手指勉强捏住那根白骨,根本不敢多看一眼,两人火速赶往镇子西边。同时又听到古镇深处传来的打铁声,常小旗谨记干爹的教诲,管他敲什么东西,爱咋敲就咋敲,不用管就行。一口气飞奔到镇子西边,即将出了镇子的......

  上九章提要:...他见那个女人的衣服,是朝着我这边的,就问我,昨天晚上是怎么睡的。”“我说棺材里太冷了,我背对着她睡的,但是睡醒了她就不见了。干爹脱掉我的上衣,在我的脊背上用力的连搓半天,最后哈哈大笑说,成了!成了!”“成什么了?”常小旗道:“当时我也不知道,后来我一入水,后背就会显现出一个八臂哪吒图,但我知道那张图只是像八臂哪吒,但根本就不是,而且那个人物的长相像极了当年棺材里的女人,所以后来我猜测,干爹应该是让我背起了一具尸体,但这种背尸的方法我至今都没听说过,所以我知道,干爹是个了......

  上十章提要:...次用力,不成想,根本敌不过骨灰盒里那只手。他正欲抽出左手,结果,左边的骨灰盒里也有一只手,抓住了他的手掌,不过这只手明显很柔弱,掌心光滑,皮肤很细腻,像是一个女人的手。一时间,常小旗不知所措,但觉双手之上,一冷一热,像是浸泡在了热水池里,以及冰箱之中,这怪异的感觉持续了一分多钟,直到骨灰盒里的手掌渐渐的疲软,渐渐松开了手指,常小旗这才抽出手掌。“啊!”张海蓝吓的后退半步,瞪大了眼睛看着常小旗的双手。窦严聪咕咚一声,咽了口吐沫,也是下意识的往后退了退身子。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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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常胜也不避讳,直说道:“我在找一种东西,这东西据说没有颜色,也据说九彩斑斓,但从古至今无人真正见识过,甚至更有人怀疑其真实性,我想了想,只有金兄能帮我辨认了。”

  老金觉得很好奇,问道:“颜色什么的,我不太懂,你要找的是什么东西?”

  常胜起身,道:“天王山。”

  “这是一座不存在于记载中的山,没有任何正史资料记载过,甚至在野史中也只是提到过,但仅仅是提到,并没有详细描述天王山所在位置,以及有多大,外形如何。”

  “而这天王山,就是武悼天王冉闵的陵墓封土,找不到天王山,就不可能进入到陵墓之内,我这些年一直东奔西走寻找天王山,直至最近才在一座古墓中看到散落的陶片,上边曾大致记载了天王山之貌,我观那人墓志铭,或是武悼天王当年手下文官的后代,至于陶片上天王山的记载也只是只言片语,但总归是有点眉目了。”

  原来太爷这么多年还在坚持下墓,就是为了找到天王山所在的位置。

  老金问:“陶片上记载的啥呀?”

  “天王山的具体容貌和大小,没有详细记载,只是说在天王山上,有摩呼罗迦驻守,此乃大莽蛇神,又称作地龙,是佛教神祗的天龙八部之一。当有人看见天王山时,天王山里的摩呼罗迦会与此人对视,他便再也寻不得天王山的位置以及形状,所以这就是传说中正常人永远找不到天王山的原因。”

  常胜原本没打算找老金,但所谓传说,口耳相传,或许真是有那么一点关联,索性就带上老金这个蛇眼异类,或许歪打正着也说不准。

  “胜哥,这个没问题,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,跟着你们去哪都行。”老金答应的很爽快,应该是许多年前常胜对他很好的缘故。

  不过他这一口一个胜哥,画风就有点怪异了,常胜看起来只有四十岁左右,而老金的长相看起来得小六十,老金也很诧异常胜为什么与十几年前一样,丝毫没有变化。

  常胜从兜里掏出一叠钞票,大概有万把块,放在老金桌子上,说:“这些钱你先拿着,等这件事忙完了,我再给你点。”

  老金一怔,连连摇头,“不用不用,我一个人吃饱穿暖就够了,要这些钱没意义,你还是拿着吧。”说什么都得把钱塞给常胜。

  常胜婉拒,笑道:“这次行动需要一些路费,你拿着用吧。”

  当即长身起身,说:“事不宜迟,老金你收拾一下东西,咱们先去一个地方。”这地方应该就是常胜之前所说过的坟墓了。

  两人先行出门等候,老金那边穿戴衣服收拾东西,常小旗在门口点了一支烟,问道:“太爷,你给我那一包是什么东西?”

  “到了坟墓里你就知道了,到时候我会教你怎么用。”

  常小旗又问:“你是打算在行动之前,也给老金背上一具尸体吗?”

  “不,我是打算在行动之前,让你拥有一种本事。”

  常小旗瞬间来了兴致,凑到常胜身前,问道:“什么本事?”

  常胜嘿嘿一笑,“等会你就知道了。”这坏坏的笑容,着实不像平日里一板正经的太爷,原来这货也是个逗比,只不过分场合。好像公众场合越严肃的人,私底下越是活泼有趣。

  不一会老金穿上一身衣服,背了个软包,跟着俩人出来了,临行前准备了点狗粮,又给院子里的鸡洒上一些谷子,这就关上了木门。

  三人踏着月光,顶着星斗,连夜前行。看着熟悉的道路,老金问:“咱这是要去田垄里?”

  山村的西面有一片田垄,那是在荒山之中开垦出来的,平日里种上几亩庄稼,不管收成怎么样吧,顾得上一家人吃喝就足够了。

  常胜说:“老金,上次我路过你们这里,问你讨要烧过的木材,你可还记得?”

  那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了,不过老金的人生里似乎没发生过太多的事情,所以对这件事记得还是很清楚,点头道:“后半夜,你借宿时,说讨要一些烧过的,但是还没烧成灰的木板,我当时理解的是木炭,可那东西不好找。乡下人做饭哪里讲究那么多,木材扔进去直接就烧火了,我在锅灶底下翻了半天没找到,最后把凳子拆了两个,给你烧成了木炭。”

  常胜哈哈大笑:“从那时候起,我就知道老金你这个人,是值得深交的一个朋友。”说起这件事,两人都是哈哈大笑。

  “事到如今,我也不瞒了,当年我问你要烧过的木板,其实只是想打造一口棺材,一口小棺材,只能装下一只野猫尸体的棺材。”

  常小旗觉得颇有意思,问:“野猫下葬也需要棺材?”

  常胜道:“寻常野猫,死于何处,通常无人知晓,可当时那只野猫,我必要给它打造一口棺材,因为多年之后我还会需要它,比如今晚!”

  说起当年那件事,常胜的回忆倒退回十几年前,道:“那晚我赶夜路,在山间行走,忽闻咣当咣当的声响,听声音像是有人在敲击棺材。”

  大半夜的,听到敲击棺材的声音,那实在是有点另类酸爽,但常胜何许人也,那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,胆子上边全是脂肪,不是一般的肥。

  他驻足倾听,寻找声音的来源,但见田野之中,一道道沙土被扬了起来,像是有人用铁锹在刨土,常胜见周围有棵粗壮的梧桐树,这就爬上枝头,像是一条柔软灵活的蟒蛇蛰伏在枝干边缘。

  夜空悬挂着一轮毛月亮,光线微弱,细看之下,常胜不免觉得怪异。

  那一片农田之中,矗立着两座孤零零的坟丘,但看坟丘上的杂草,一个稀疏柔软,风一吹就会东倒西歪,另一个坟头上的杂草挺拔却又枯黄,这说明第一座坟里埋葬的是一个妙龄女子,年纪大概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。

  而第二座坟里埋葬的却是一个年纪超过五十岁,但却身材魁梧,强健有力的男人。

  从这杂草的生长情况来看,两人不是得病死的,也并非其他意外横祸,都像是自然死亡,活到五十多岁死亡也就不说了,二十出头就死的,那一定有原因。最关键的是,让人想不明白这两座坟的主人,年纪相差这么大,为何会埋在同一位置?

  这个问题常胜还没想明白,就又听到一阵砰砰的声响,那座坟头之下又传来了敲击棺材的闷响,常胜在黑暗中瞪大了眼睛去看,只能看见坟头的旁侧有一个土洞,那土洞不大,直径也就二十公分,要说是盗墓贼的话,有点牵强。

  虽然有些本事了得的盗墓贼,盗洞会挖的特别小,从头到尾都是爬行姿态,但这二十公分的盗洞,着实有些强人所难,常胜猜测会不会是一个侏儒盗贼,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。

  可在树梢上耐性蛰伏了半个多小时,忍受着蚊虫的叮咬,依旧没看见盗洞里边有谁出来,常胜嘀咕道:“不应该吧?这普通小墓,难有珍宝,都是一些生前的随葬品,要说一两分钟的时间就足以出来了。”

  刚才砰砰的声响,常胜猜测应该是在坟墓之下砸开棺材头,盗墓贼与尸体脑袋对着脑袋,以此更方便快捷的取出珍宝,可这三十分钟过去了,依旧没见里边出来人,这到底是何种珍宝,这么难取?

  越是弄不明白,常胜就越是有兴趣,他打定主意,这次必要蹲守到最后。

  大概有过了十几分钟,又是一阵砰砰的棺材撞击声后,土洞里终于有了动静,常胜瞪大了双眼,但见一只红头鼻子的恶狗从那盗洞里钻了出来,不由得大惊,敢情这一次遇上的不是盗墓贼,而是一只专吃尸体的野狗?

  看那野狗的品种,一时间分辨不清,那野狗的鼻子不知是流血了,还是天生红色,鼻头上猩红一片,在月光的照耀下极其明显,那双眼睛在光芒的反射下,不是蓝色,也不是黄色,而是一片通红之色,像是脸上镶嵌着两个血色玻璃球。

  它从坟墓中钻出来,肚子非常大,显然是吃饱了喝足了,这就迈着懒洋洋的步伐,缓缓的趴在地头休息,这一趴下不打紧,就趴在了常胜藏身的这棵大树底下。

  此等野犬不管多厉害,终究只是一条狗,若是一条猛虎,常胜自然不敢轻举妄动,可这野狗常年吃死人,体内,口腔内不知积存了多少种细菌病毒,它自己是有抗体,不用惧怕的。但常人若是被这厮咬上一口,那怕是打了狂犬疫苗都不管用。

  常胜双手握紧枝干,一直在寻思如何脱身,他不想与这条恶犬争斗,可就在常胜转头想办法的时候,黑暗中的一双眼珠子,吓的常胜浑身一激灵,差点就从树上掉下去了。

  听到这,常小旗惊道:“树上还有其他人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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